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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安縣九龍湖砂石有限公司小嶺兜建筑用花崗巖礦(機制砂)安全驗收評價
Date:2020/6/20 瀏覽人數(shù):897

評價項目名稱

華安縣九龍湖砂石有限公司小嶺兜建筑用花崗巖礦(機制砂)安全驗收評價

評價項目簡介

1.交通位置:礦區(qū)位于華安縣城182°方向,直距約27.0km的小嶺兜366.2高地北東側(cè)一帶山坡上,隸屬沙建鎮(zhèn)上樟村管轄。礦區(qū)有約0.1km的簡易公路與北側(cè)上樟村至砂建鎮(zhèn)村道相連接,水泥村道與X583縣道相連接,距華安縣城約35.0km,距離漳州市約30.0km,交通便利。

2.行政管轄:行政隸屬沙建鎮(zhèn)上樟村管轄。

3.設計生產(chǎn)規(guī)模50萬m3/年。

4.評價目的:申辦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5.評價報告主要內(nèi)容:(1前言2評價目的與依據(jù)3建設項目概述4安全設施符合性評價(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露天采場、采場防排水系統(tǒng)、礦巖運輸系統(tǒng)、供配電、總平面布置、通訊系統(tǒng)、個人安全防護、安全標志、安全管理)5評價結論6附件。

6.采用的評價方法:規(guī)范性評價法、安全檢查表法。

7.評價流程:企業(yè)情況調(diào)查→項目風險分析→簽訂合同→評價項目任務下達→組建評價項目組→編制工作計劃→項目資料收集、整理→現(xiàn)場勘察→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定性定量評價→提出不安全隱患和建議→制定措施→企業(yè)整改回復及現(xiàn)場復查→安全評價結論→編制安全評價報告→內(nèi)審、技術、過控三級審核→修改完善報告→安全評價報告終稿會簽→報告出版→報有關監(jiān)管部門審查→報告修改→報有關監(jiān)管部門備案→安評過程控制記錄→公司存檔→結束。

評價項目組長

葉云乾

技術負責人

嚴積松

過程控制

負責人

宋俊

報告審核人

陳忠國

報告編制人

葉云乾、鐘彰雄、鄭冬梅

安全評價項目參與人員

安全評價師

注冊安全工程師

技術專家

姓名

職業(yè)資格證書編號

姓名

執(zhí)業(yè)證號

姓名


葉云乾

1100000000201991

鐘彰雄

35050008151



鐘彰雄

S011035000110191000659

陳忠國

35180181925



鄭冬梅

1500000000301562

鄭冬梅

35180198809



陳忠國

S011035000110192001550





宋俊

S011035000110193001202





嚴積松

1100000000100422





安全評價項目現(xiàn)場開展工作情況

到現(xiàn)場開展評價活動的人員

葉云乾、鐘彰雄、鄭冬梅

到現(xiàn)場開展評價

活動的時間

2020年4月23日

2020年5月20日

到現(xiàn)場開展評價活動的照片

QQ圖片20210624173129.png

 

 

 

 

 

 

 

評價結論

該礦建設項目的主要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符合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chǎn)和使用的原則。該礦能夠按照預評價報告要求和開采方案設計的要求進行施工,各項管理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得到有效實施。礦山安全設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和開采方案設計的要求,滿足正常生產(chǎn)的需要,安全設施設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有落實。依據(jù)《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關于規(guī)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jiān)總管一〔2016〕14號)附表《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表》進行對照檢查,表中否決項的檢查結論無“不符合”項,且驗收檢查項總數(shù)中檢查結論為“不符合”的項為0項,少于5%。該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符合《安全設施設計》的要求,符合安全設施驗收條件。

評價報告

提交時間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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